杨明收 ,男,1951年9月出生,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常平乡人,中共党员,高级技师,山西省烹饪技术等级评委,山西省烹饪大师,中国烹饪大师,原运城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运城市第一届人大代表,运城市第二宾馆、运城市银湖饭店总经理。 
1969年参加工作,从事烹饪事业;
1981年被选拔赴中国驻利比里亚大使馆供职三年;
1985年被任命为运城市银湖饭店副主任;
1986年担任银湖饭店总经理至今;
1989年被评为“运城市拔尖人才”;
1990年被评为“地区优秀厂长经理”;
1991年被评为“省财贸系统优秀经理”;
1992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
1994年被评为“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
1998年编写了一部25万字的《银湖饭点菜点》。
2000年被评为“山西省烹饪大师”;
2001年被评为“中国烹饪大师”。
杨明收同志自1986年担任银湖饭店总经理,16年来,他把一个只有200多万元资产的企业发展成为拥有4000余万元的企业。1997看开设菊花酒楼分店,1998年在西安开设银湖小吃城分店,2000年开设成都老坛子鱼头火锅分店。近日,又在侯马市开设三星极标准的银湖大酒店。饭店先后受到各级领导部门的表彰、奖励200多次,1985年评为“全国商业系统先进企业”,1988年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1990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3年被评为“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1999年被评为“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2000年被评为“国家一级酒店”,2001年被评为“中华餐饮名店”,2001年上交利锐136万元。自1987年以来,累计上交1300余万元,连续被授予“利税大户、模范大户”光荣称号。
·杨明收个人情况及荣誉
1969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烹饪及饮食服务管理事业。
1981年被选派中国驻利比里亚大使馆工作三年。
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至2002年一直担任银湖饭店总经理。
1989年被评为“运城市拔尖人才”
1990年被评为“运城地区优秀经理”
1991年被评为“山西省优秀经理”
1992年被评为“山西省劳动模范”
1994年被评为“全国财贸系统劳动模范”
1995年被评为“全国工会先进工作者”
1989年至今一直被聘为“山西省烹饪协会高级职称评委”
2000年被评为“山西烹饪大师”
2001年被评为“中国烹饪大师”
原运城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运城市第一届人大代表。
·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企业取得的荣誉及贡献
1985 年被省政府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
被中商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1986 年被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被省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单位”
1987 年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先进党小组”
被运城行署评为“红旗单位”
1988 年被省政府评为“省级先进企业”
被地委、行署评为“十佳饭店第一名”
被行署评为“企业管理优秀单位”
被省商业厅评为“省级经营管理示犯单位”
1989 年被地委、横署评为“运城地区模范单位”
被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荣立集体一等功”
1990 年被国务院评定为“国家二级企业”
被省商业厅授予“质量管理奖”
1991 年被地委行暑评为“运城地区先进企业”
被省委评为“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
1992 年被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
被省商业厅评为“1992年度明企业”
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1993 年被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评为“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
被解放军总政治部、团中央省委、省政府评为“学雷锋先进集体、
1995 年被省总工会评为“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被省贸易厅评为“文明单位”
1996 年被地委行署平为“运城地区模范单位”
1997 年被运城行署商业局评为“利税大户”
被运城市人民政府评为“纳税大户”
被的确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绩著荣立集体特等功”
1998 年被团省委评为“青年文明号单位”
被省地税局评为“模范纳税大户”
1999 年被省劳动竞赛委评为“五一劳动奖先进单位”
被国家旅游局授予“三形级涉外饭店”
2001 年被中国烹饪协会评为“中华餐饮名店”
2002 年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2003 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优秀商贸企业”
任职期间,累计上交里税1380余万远,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多年来保持长胜不衰,为各级政府承担了重要接待任务,成为运城服务的文明窗口。 |